員工不肯換崗位能否開除
2015-11-1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工作一年之后,50歲的張某(化名)被公司調到了另外一個崗位上,因為不適應新工作,張某在和領導交涉過程中產生糾紛。幾天之后,張某就被公司以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為了要到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張某不得不打官司。
2006年初,張某應聘到了一家公司從事焊工工作。在公司做了一年之后,公司突然將張某調到了鉗工的工作崗位上。張某對新崗位非常不適應,為此,他三番兩次去找領導要說法,在談的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并鬧到了派出所。
幾天之后,公司以“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影響生產和工作并造成嚴重后果,無理取鬧,公開侮辱或誹謗公司各級領導”這幾點為由,與張某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并提前給了張某下個月的工資。
就這么被打發了,張某很不服氣,他很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他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兩千多元。經過仲裁,仲裁庭支持了他的申訴請求。不過,還沒等張某高興起來,公司卻以不服從裁決為由,將張某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公司雖認定張某違反了規章制度,卻拿不出過硬的證據。江寧區法院審理后認為,由于解除勞動合同的過錯在用人單位方,所以公司需給張某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兩千多元。
上一篇:被辭退能否享有知情權
下一篇:工人違紀遭解雇無須補償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