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注意的問題
2014-01-0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年底了,經常回出現老板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員工為了拿回工資,去投訴用人單位,那么,在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勞動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應注意的事項】
不少勞動者因證據不足或攜帶材料不齊全等原因,使相關勞動部門監察員無法及時進行立案調查,往往會“白跑一趟”。因此提醒廣大勞動者,針對單位拖欠工資,進行投訴時務必攜帶以下材料:
第一、書面投訴材料(內容包括:被投訴單位名稱、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單位地址及負責人聯系電話、本人姓名、住址、從事工作工種,工作起止時間,拖欠金額,涉及人數及其聯系電話)。
第二、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復印件。
第三、拖欠工資證明(如用工單位出具的欠條,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復印件。
第四、其他證明材料。(針對未簽訂勞動合同,可將工作證或進出入單位證件)
第五、涉及人員有效法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或戶口本)。
此外,還需注意的是,若與企業發生就有關工資數額存在爭議的,請直接向當地人事勞動爭議仲裁中心申訴或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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