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受刑事處分后重新就業工資待遇如何確定?
2005-11-1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根據勞動部勞部發[1995] 226號文件規定,勞動者受刑事處分后重新就業的,不論回原單位工作或到其他工作單位工作,其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所從事的工作,根據具體情況自主確定其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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