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拖欠工資?拖欠工資的后果有哪些?
2017-01-3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什么是拖欠工資?拖欠工資的后果有哪些?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員工可以依法向單位追討,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什么是拖欠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所謂拖欠工資,就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規定的付薪時間,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約定,但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只要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工資的,就形成拖欠工資。
但是,根據該補充規定,拖欠工資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經工會同意后的延遲發放工資才不構成拖欠工資,其余情況下的延遲發放工資均屬于拖欠工資。
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員工可以依法向單位追討,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拖欠工資的后果有哪些?
1、民事責任: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責令按相當于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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