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職工和臨時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試用期是職工成為用人單位正式員工的一個過渡期,試用期的職工在工資待遇等方面都與正式職工有所區別。不過,如果發生了工傷事故,試用期職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此外,現實生活中,單位由于特殊的業務要求而聘用臨時工的情況有不少,而臨時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對此,本文將詳細為您進行介紹。
一、試用期職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產生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包括勞動享受的社會保險權利。
同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勞動者從試用之日起就是單位的職工,在試用期內,除勞動報酬和勞動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試用期滿后的有關規定有所差異外,其他的權利都是一樣的,同樣享受工傷待遇。
二、臨時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臨時工在企業工作期間因工死亡的,其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在企業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的,其醫療期間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合同期內,企業應當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企業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若臨時工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是可以享受工殘補助費待遇的。對于其標準的確定,依據我國有關規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后,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恤費的數額為本人工資的60%,付至恢復勞動能力或死亡時止。
另外,目前建筑行業中臨時工招用管理比較混亂,為避免糾紛的發生,勞動關系雙方都應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而依《勞動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類似臨時工這種事故情況,勞動者絕對可以享受因工致傷的各種保險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職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答案是肯定的。臨時工能享受工傷待遇嗎?對于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非常詳細的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實踐中,如果您在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以您還處于試用期為由而拒絕為您申請工傷認定,讓您享受工傷待遇賠償,您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并根據認定的結果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進行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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