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因工致殘 用工者被判賠百萬
近日,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某公司上訴的某公司與王某勞動爭議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這起天水市秦州區人民法院近年來受理的涉及人身損害賠償金額最大的案件終于有了結果。
2007年12月,時年19歲的進城務工農民王某應聘到某公司從事保安工作,雙方口頭協商前3個月(試用期)工資為560元,3個月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700元。2008年1月28日,王某在公司上班期間,公司司機褚某某在停車過程中,由于操作失誤,將指揮車輛的王某右腿撞傷。交警部門認定:“褚某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公司及時將王某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共計42天,期間先后進行兩次截肢手術,診斷為:“1.右小腿傷術后缺血性壞死;2.右小腿壞疽;3.右小腿脛神經、腓總神經損傷;4.右脛腓骨骨折內固定術后。”出院醫囑為:“聯系安裝假肢。”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王某系工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果為:王某達到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四級,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為部分護理依賴,可安裝假肢。之后,王某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仲裁委裁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并由公司賠償王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假肢費用等共計1523801.40元。公司對裁決不服,于2009年6月24日向法院起訴,請求駁回王某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的請求,并重新確定假肢費用標準。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在上班期間因工被致殘,應屬工傷,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規定判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并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醫療補助金、假肢費用、更換假肢的交通、食宿、維修、調試、配件費用、鑒定費等共計人民幣1073573.40元,同時王某退還公司支付的16個月工資(每月700元)11060元及償還公司借款20000元。
上一篇:無證上崗致人傷 釀成事故應賠償
下一篇:工傷賠償起糾紛 勞工權益有保障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案例知識排行榜
- 01工傷私了協議能不能反悔撤銷
- 02 未簽合同無工傷保險由單位
- 03 無償幫工受傷誰負責賠償
- 04工傷認定48小時之限緣何屢引
- 05工傷索賠分四步走
- 06公司免責約定無效
- 07未繳社保下班途中出車禍誰擔
- 08工傷死亡賠償金分配案例
- 09“疑難雜癥”的勞動案件
- 10工傷糾紛重新鑒定加大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