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得解雇勞動者的情形
2013-12-2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雇勞動者的?下面,勞動法網小編為您整理出相關的規定了,希望對您有幫助。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雇(包括經濟性裁員)勞動者: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強行解雇勞動者,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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