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領刑一年六個月,下文,勞動法律網(wǎng)為大家結合案例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案情介紹】
張某某,33歲,初中文化。2013年6月,張某某在懷寧縣月山鎮(zhèn)從事服裝加工業(yè),同年10月停業(yè),張某某拖欠34名工人7—10月份工資累計76128.77元。期間,工人多次催促,張某某承諾于2013年10月15日支付到位。逾期,張某某未兌現(xiàn)承諾,工人先后到月山鎮(zhèn)政府和縣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2013年11月14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張某某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其于2013年11月30日前發(fā)放拖欠的工人工資。
2013年10月14、15日,張某某以支付制衣廠工人工資名義,在安慶德誠制衣廠結算了80000元服裝加工費;2013年10月15日,張某某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懷寧月山支行帳戶存款余額為26253.50元;次日,張某某以其嫂子葉某身份證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懷寧縣支行辦理存款50000元。張某某沒有將上述款項支付工人工資,而是用于個人揮霍,并逃往北京、廣西、上海、江蘇等地,至今仍未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期間,張某某關閉手機,工人無法與其聯(lián)系。2014年1月2日,張某某被江蘇省建湖縣公安局上岡派出所抓獲。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張某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以轉移財產(chǎn)、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jīng)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張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庭審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張某某目前仍未支付所欠工人工資,對社會穩(wěn)定造成隱患,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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