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事假一天被扣兩天工資合法嗎
2014-09-2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核心內容:勞動者請事假一天,卻被公司扣了兩天的工資,這合法嗎?事假一天扣兩天的工資企業規定于法無據。下文勞動法律網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了相關案例分析,供大家參考。
案情介紹
小張系外來務工人員, 2014年4月1日進入某電子廠工作,雙方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4月16日,因家中有事,小張請事假4天并得到批準。4月20日,小張回單位繼續工作,在領取4月工資時,發現少了8天的工資。經詢問得知,單位規章制度中寫明,事假1天扣2天工資。小張覺得規定不合情理,要求補發4天工資,遂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仲裁委調查后認為,我國勞動法律、法規雖然明確賦予用人單位有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以加強對勞動者管理,保護單位正當利益,但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要產生法律效力,需滿足“三要素”,即內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且需告知勞動者,只有滿足以上條件,在勞動爭議案件處理過程中,規章制度才能獲得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的支持。本案中,某電子廠克扣工資的規章制度內容與《勞動法》相抵觸!秳趧臃ā访鞔_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我國其他相關勞動法規、政策只規定,勞動者請事假期間,單位有權利不支付工資。換言之,小張4天事假電子廠可以不發工資,但事假1天扣2天工資的規定,明顯缺乏法律依據。
經仲裁委協調,電子廠及時向小張補發了扣減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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