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有哪些形式
現在的人就業壓力越來越大,但是可以選擇的公司也是很多的,所以如果一份工作不適合自己了,就會選擇辭職,那么辭職的形式有哪些呢?勞動期滿辭職,勞動合同未到期的辭職,還有一個種是無條件的辭職。下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辭職的三種形式。
辭職的形式包括三種:
第一種是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征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復是否續簽。
第二種是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勞動部《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上海市、寧波市等部分城市規定,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種是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此外,沒有交納社會保險也可以作為無條件辭職的理由。
通過上文勞動法律網小編對于辭職有哪些形式的整理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辭職應當辦理離職手續,原單位應當開具離職證明,以便向新單位表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否則可能給新單位造成法律訴訟。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勞動法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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