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勞動部門對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作出規定
2010-11-2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廣州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穗勞社工資[ 2007 ]1號
各區(縣級市)勞動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發揮最低工資制度的保障作用,保障非全日制職工的合法權益,逐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水平,根據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勞社函〔2006〕15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公布我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除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外,我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執行省一類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5元/小時。
二、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執行省二類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6.6元/小時。
三、我市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頒布日期:2007-3-12
執行日期:2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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